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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韦德体育 发布时间: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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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德体育- 韦德体育官方网站- 韦德体育APP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内容详见2026年1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26-05《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内容详见2026年1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26-06《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市场行情波动总体需求不足,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与年初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与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而招投标时间安排、结果及项目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方较多项目推迟了招投标工作及建设进度,行业政策变化对部分项目推进亦造成了影响,故公司2025年度与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与年初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因王飞自2025年9月26日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王飞及其关联方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26日期间发生的交易计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王飞的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与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公司部分业务调整、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关于商品价格等交易条款未达成一致、关联方业务经营品类调整所致。公司将一如既往严控关联交易,保证公平、公正,价格公允。

  公司董事杨威、徐愧儒、洪晓成、邓朱明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拟定于2026年1月28日(周三)上午11:00在杭州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内容详见2026年1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26-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为保障董事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票325,658,7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89%)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雷邦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次选举公司董事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名并选举雷邦景先生为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雷邦景:男,苗族,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建龙钢铁有限公司销售部市场调研师、宁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客户管理部经理、商务模式研究中心主任,浙商中拓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数字科技部经理、中拓研究院经理、MRO事业部总经理、工程物资事业部总经理、钢材事业部总经理、价格管理事业部总经理,浙商中拓嘉航(浙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商中拓浙期供应链管理(浙江)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商中拓集团(海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商中拓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事业部副总经理。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雷邦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36,000股,除简历披露的内容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除2025年5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26年度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20,104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上年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66,890.59万元。

  本次《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杨威先生、徐愧儒先生、洪晓成先生、邓朱明先生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注:①公司与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而招投标时间安排、结果及项目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发生数与预计数可能有差异。

  ③上述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生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

  注:上表中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均为市场价。本表中实际发生金额及同类业务发生额数据未经审计,以最终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经营范围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浙江交通集团总资产11,336.34亿元,净资产3,916.16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16.80亿元,净利润56.11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通集团持有公司325,658,7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89%,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通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通集团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要求组建而成的省级交通类国有全资公司,于2001年12月29日注册成立,控股上市公司6家,列《财富》世界500强第330位,截至2025年6月末控股各级企业424家。经核查,浙江交通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住 所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11号东港财富中心B座901-0038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五金产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家具销售;牲畜销售;畜禽收购;智能农业管理;选矿;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1月30日,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62.04亿元、净资产23.98亿元,2025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45.28亿元,净利润0.1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是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系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期货业协会首批核准设立的风险管理公司之一,企业信用良好,经营状况稳健,综合实力较强。经核查,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仪器仪表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软件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能源管理;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交投海新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4亿元、净资产-0.6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99亿元,净利润-2.52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海新矿业有限公司是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海新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海新矿业有限公司系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交投海新矿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酒类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燃气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物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招投标代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洗车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羽毛(绒)及制品销售;鞋帽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池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户外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文艺创作;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成品油仓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0.64亿元、净资产16.21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30.78亿元,净利润9.46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及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洗车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消防器材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13亿元、净资产0.58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0.9亿元,净利润0.03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及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服装及辅料、矿产品、电子产品(除专控)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总资产2.02亿元、净资产0.33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5亿元,净利润0.1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为王飞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林业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同曦海创(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28亿元、净资产0.36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92亿元,净利润0.0052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曦海创(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为王飞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同曦海创(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同曦海创(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宁波弥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04亿元、净资产0.52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87亿元,净利润0.02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宁波弥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副总经理邢哲愎(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宁波弥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宁波弥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股权投资;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7.06亿元、净资产9.96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05亿元,净利润1.6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及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测绘服务;安全评价业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物业管理;规划设计管理;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安全咨询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784.54亿元、净资产173.16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4.18亿元,净利润7.99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连续被浙江省工商局评为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38.15亿元、净资产5.66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5.68亿元,净利润1.03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浙江交通集团大宗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实施主体,企业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黑色金属铸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交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5.31亿元、净资产0.03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72亿元,净利润0.0014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企业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交投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铁路运输、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仓储(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配送(不含运输)服务,国际、国内货运代理,轨道交通设备维修养护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日用品的销售。教育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1.16亿元、净资产8.29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07亿元,净利润0.61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股子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及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交通机电系统集成技术、信息技术的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开发、销售、施工,计算机系统工程、信息系统工程及公路配套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销售,防雷系统设计与安装。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0.42亿元、净资产6.36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5.34亿元,净利润1.3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股子公司,企业经营状况较好,信用良好。经核查,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1、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市场价格是指业务所在区域市场的可比规格、可比品牌的报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将与各关联方确认具体协议内容、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协议内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作为主营黑色、有色、能源化工等大宗商品及再生资源、新能源等产品的销售与服务的上市公司,可以为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工程项目的材料配供配送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市场价向浙江交通集团获得行政综合服务、招标管理服务及保险服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与浙江交通集团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拓宽业务领域,提升经营业绩,减少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公司按照市场价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采购、销售钢材等产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6年1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有关公告。

  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